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科产部发布时间:2024-02-09浏览次数:15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44号),现就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校项目主要由江苏省教育厅提名推荐,也可由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或省相关部门提名。

二、提名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4个学科组和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根据项目学科或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2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211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专用项目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提名;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8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同时,请选择是否同意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展示,以便后续开展推广应用等。

(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无科研失信记录。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理论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或实现重要技术发明,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11日(含)以后出生),近3年(20211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三、提名材料要求

1.关于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得调整,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21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基础类项目不填《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应用类项目不填《代表性论文论著情况》,提交的已授权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不得超过10件,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2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202211日(不含)前)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2.关于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应为发明人之一。

3.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拟争取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人选)于2024217日前将提名材料(提名书含附件)(Word版本以及pdf版本)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ezyuan@qq.com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葛志元,联系电话:63998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科技与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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