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校级纵向项目结项及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徐工职院科发〔2024〕11号)

发布者:科产部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4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保证校级科研项目按照预定周期完成,促进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校级纵向项目结项及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结项范围

1.研究期满(含满一年延期)的项目;

2.研究期未满但研究成果符合结项标准的项目;

3.符合以上条件的高价值专利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里按要求填写提交结题申请,科技与产业部将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考核指标及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2.项目结项支撑材料按照目录、任务书盖章版(2022年后是申报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附件顺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文件命名要求:项目类别+姓名(如:一般(社科)+姓名;支持高水平院校建设专项(科技)+姓名)。

3.结项成果附件要求

1)结项成果为论文的,应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并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论文复印件须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2)结项成果为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

4)结题成果为智库成果的,须提供相关层级领导批示证明或采纳证明,教改类项目须提供应用证明。

二、清理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清理范围

1.2020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项项目;

2.2021年及以后立项,预计达不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纵向项目撤项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报科技与产业部审核。

2.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并给予鉴定意见,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结果终止项目研究,做好经费退缴等相关手续。

三、其它事项

1.项目研究期满但未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最长为一年。

2.项目负责人应加入工作QQ群(518499649)并按要求提前准备科研项目结项材料,于2024510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与产业部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纵向项目:葛志元63998,刘晨66200

高价值专利项目:宋子豪65260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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