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产部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50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美教指〔2024〕2 号),现就申报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课题类别

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二)研究内容

申报人可根据《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三)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评定课题数量

我校限报2项。

(五)资助经费和额度

重点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5千元。鼓励申报单位为入选课题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是省学校美育协会会员,是省内大中小学或教育科研单位在职在岗的美育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2.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能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

3.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申报人即为本课题主持人,每个申报人限报一项,且不可同时担任其他课题组成员。

5.在研的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申报人再次申报本年度课题。

6.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 结项办法

1.立项课题在研究期满后,相关单位登录平台提交结项报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给结项证书。结项不合格的课题,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及《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462324:00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对应入口完成项目申报,参加校内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2.经评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网上申报和后续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将在QQ群(551777102)进行通知传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晨:66200;李田田:57964.


附件1  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pdf

附件2  《课题申报评审书(样表)》《课题申报汇总表(样表)》.docx


科技与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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