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服务学校“十五五”规划布局,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现依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徐工职院发〔2024〕158 号)文件规定,现就科研平台、科研团队认定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本单位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现状,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以及科研人员实际,梳理整合优势资源,集中1-2个方向,明确本单位申请资助或认定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科技与产业部。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中的条件要求,选定科研平台、科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择优配强,明确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科研平台、团队中的成果,仅能用于此平台、团队,不得重复使用。
三、省市科研平台可申请认定资助,各二级学院根据省市科研平台实际建设情况可选择申请资助或不资助。选择认定资助的省市级平台,需完成《办法》中对应的建设要求。
四、科技与产业部负责此次认定资助工作,将结合各二级学院申请情况及2026年科研经费预算情况,择优立项。
五、申请认定资助的平台需填写《认定申请表》和《情况汇总表》,于2026年3月2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送至A1-432办公室,电子版(Word及PDF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宋子豪,联系电话:65260,联系邮箱:568714035@qq.com。
附件: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