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
(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综合考核优化、简化、深化、数字化,更好发挥考核引领保障作用,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我校课题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 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须为考核实务工作者,或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务的工作者。优先支持考核工作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研究。(本年度所有社科联项目不得兼报,申报主持人不得作为成员参与他人此次项目申报,成员参与不超过2项)。
2. 申报形式。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 申报选题。可从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申报题目,也可参照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江苏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和较高决策参考价值,能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研究成果,预期成果无转化价值的课题不予立项。
4. 申报时间。6月10日至6月12日16:30前。
5. 申报材料。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06182060@qq.com;打印纸质稿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申报人于6月12日16:30之前报送至科技与产业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科技与产业部审核后统一申请用章并于13日寄送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二、立项管理
1. 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在江苏社科网(www.js-skl.org.cn)进行公示。
2. 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支持。
3. 中期评估。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对立项课题适时实行中期评估。
三、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的重要参考。
2.完成时间。9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报告各一式三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后,给予结项。对研究质量高、具备较强转化应用价值的优秀课题予以通报。
4.成果应用。省委考核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推介转化。
四、课题经费资助标准
2026年度课题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上级管理部门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30项,上级管理部门每项资助0.8万元。有关单位配套经费填报参见附件2 申报书中的批注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苏兰 60620
科技与产业部
2026年6月10日
